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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万安行
发布:2017-11-28 15:08 浏览:312 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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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护理保险金:合同生效180天后因疾病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,按30%保额给付护理保险金,合同终止;

2、疾病身故保险金:合同生效180天后因疾病身故,按105%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取其大者给付,合同终止;

3、健康维护金:保险期满且未出险理赔,按保费125%给付,合同终止;

4、合同生效180天内,因疾病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或身故,返还已交保费,合同终止;

5、保单生效后,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,对应其保单周年日前(含),驾驶或乘坐私家车、不以商业目的的租用车、单位公务或单位商务用车时遭受意外,并因该意外在180天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,按10倍保额赔付,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,对应其保单周年日后,按2倍保额赔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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